非人格主义者和无神论者也能到达神的居所吗?
解答: Gopīs(戈庇们)对奎师那的吸引和雅度王朝成员对奎师那的亲情之爱,都被认为是自发的爱,或称为“随爱行事”。然而,Kaṁsa(枯沙)因恐惧而对奎师那的吸引,以及Śiśupāla(奢奢波罗)因嫉妒而产生的吸引,并不被视为奉献服务,因为他们的态度并不具备有利于奉献的性质。 奉爱服务只应在适宜的心境下执行。因此,根据Śrīla Rūpa Gosvāmī(鲁帕·高士瓦弥)的教导,若仅仅出于吸引力的奉爱并不能算作真正的奉爱服务。他进一步分析了雅度族的感情:如果是建立在友情基础上的,那就是自发的爱;但如果是基于规范原则的,则不能算作真正的奉爱。只有当感情达到rāga-bhakti(自发之爱)的层面时,才能被归类为纯粹的奉爱服务。 要理解Gopīs(戈庇们)和Kaṁsa(枯沙)最终都达到了相同的目标,因此这一点需要清楚地理解,因为Kaṁsa(枯沙)和Śiśupāla(奢奢波罗)的态度与Gopīs(戈庇们)的态度是不同的。尽管在所有这些情况下,焦点都是至高人格神首,而且所有的奉献者都提升到了灵性世界,但这两类灵魂之间仍然存在区别。在《博伽梵往世书》第一篇中说到,绝对真理是唯一的祂以无人格的 Brahman(梵)、Paramātmā(超灵) 和 Bhagavān(薄伽梵) 三种形式展现。这里存在一种灵性的区别:虽然梵、超灵和薄伽梵是同一个绝对真理,但像坎萨或西苏帕拉这样的奉献者只能达到梵光辉的境界。他们无法真正领悟至上灵或薄伽梵,这就是其中的区别。
可以用太阳和阳光来作类比:处在阳光中并不意味着已经到达了太阳本体。太阳本体的温度与阳光的温度是不同的。乘坐喷气式飞机或太空船穿过阳光的人,并不一定就到达了太阳本体。尽管阳光和太阳本体实际上是一体的,但仍然存在区别,因为一个是能量,另一个是能量的源头。绝对真理和祂的身体光辉同样是既统一又有别的。Kaṁsa(枯沙)和Śiśupāla(奢奢波罗)虽然达到了绝对真理的境界,但他们不被允许进入哥洛卡永恒乐土。无人格论者和主的敌人,因他们对神的某种吸引,被允许进入神的王国。然而,他们并不能进入至尊主的 Vaikuṇṭha(毗耶昆他星球) 或 Goloka Vṛndāvana(戈罗卡·弗林达文星球)。进入一个王国和进入国王的宫殿是不同的概念。
引用: A.C. 巴克提维丹塔·斯瓦米·帕布帕德(2011年版),《奉献的甘露》,第120页和第121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