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什么我们必须把神作为我们的吸引力中心?
解答: 人类社会的博爱是逐步发展的–从爱自己到爱家庭,从爱家庭到爱社区,从爱社区到爱国家,从爱国家到爱国际社会。在这个渐进的过程中,总有一个吸引中心帮助我们的爱从一个阶段进步发展到另一个阶段。然而,我们并不知道,在这种不断追求博爱发展的过程中,最终的吸引力中心既不是家庭、社区,也不是国家,甚至不是国际社会,而是遍存万有的神性——毗湿奴。这种无知源于物质的面纱,即绝对真理的虚幻能量。 伟大的奉献者帕拉达大君证实,大多数人并不知道他们的终极吸引力中心是毗湿奴,即至尊人格首神。而在毗湿奴的范畴中,圣奎师那是最高的吸引力中心。
为了更好地理解其中的原则,我们可以观察周围的世俗关系。例如,我们姐妹的丈夫,在结婚前可能对我们来说是陌生人,但由于与她共享的中心关系,他成为了我们的姐夫。 由于这种共享的中心关系,这个原本陌生的人的儿子和女儿成为了我们的侄子和侄女。所有这些爱的关系都围绕着我们的姐妹展开。在这种情况下,我们的姐妹成为了吸引力中心。
同样,如果我们以国家为吸引力中心,我们会给自己贴上一些限制性和分裂性的国家标签,如“孟加拉人”、“旁遮普人”或“英国人”。或者,当我们宣称某种特定的信仰或宗教并将其作为吸引力中心时,我们又会给自己贴上一些宗派标签,如“印度教徒”、“穆斯林”或“基督徒”。 因此,我们选择的吸引力中心是许多其他人无法与我们共享的——因为对他们来说,我们的吸引力中心并不具备普遍吸引力。只有当我们以奎师那——全吸引力的至尊人格首神——为吸引力中心时,我们彼此之间的关系才能达到完美。从本质上讲,我们所有人都与奎师那有着永恒的联系,祂是原始的众生,因此是所有吸引力的中心。因此,我们需要做的是恢复这种关系,这种关系由于虚幻能量玛雅的遮蔽过程而逐渐被遗忘。因此,为了开始修复我们与奎师那的永恒关系,我们应该采取业瑜伽,这是实现这种超然觉悟的第一步。
引用: A.C. 巴克提维丹塔·斯瓦米·帕布帕德(2012年版),《神圣之讯》,第42页和第43页